“一带一路”职教共同体的关键词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当前,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共同致力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建设,教育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进程中承担着文化交流与人才培养的重任。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指出“沿线国家要携起手来聚力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并将“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合作”列为教育合作的重点之一。职业教育是沿线各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的行动计划中,沿线国家应当加强职业教育专项交流,以现有的合作项目为载体,整合政府、企业、职业学校等多方资源,致力于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合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一带一路”建设输送基础性、支撑性人才的价值效用。在开展人才培养培训的合作中,需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尽快搭建职业教育专项交流平台,为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提供对话载体。交流与协商是开展教育合作的基础和前提,交流平台是参与教育合作的各方主体传播信息、发起对话、展开讨论的主要载体。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教育合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并搭建了“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中阿大学校长论坛”“中俄大学联盟”等交流平台。但已有的平台大多集中在高等教育阶段,关注点也主要停留在普通本科教育,很少涉及职业教育与培训。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要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合作,其首要任务是搭建服务于该领域的专项交流平台。沿线各国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借助互联网通讯技术开设信息在线交流平台,并积极引导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主体参与其中。沿线各国可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对接程度、劳动力需求等要素,在交通便捷、产业布局高度相关、用人需求类同的基础上,集合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成立服务于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专业的专项交流平台——“一带一路职教人才培养在线联盟”。借助此类平台,研讨相关合作事宜。
其次,要依托在建的合作项目,找准联合培养人才的发力点。在专项交流平台之上,参与合作的各方主体主要分享传递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职业院校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现状,二是沿线各国各类行业、企业的用人需求。各方合作主体根据上述信息判断各行业的人才供需情况,并围绕人才供需矛盾开展深入的对话与磋商,寻求人才供需的失衡点,加大对急需性、短缺性人才的培养力度,填补缺口,实现人才供需结构的动态平衡。自2015年初我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以来,目前已有64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并在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合作、经贸往来等领域开发了一系列的合作项目,诸如中国、巴西、秘鲁三国联合开发的“两洋铁路”项目、中国核建与印尼合作的“高温气冷实验堆项目”、中车公司与新西兰国家铁路公司签署的“内燃机车出口协议”等。当前,大部分项目尚处在起步阶段,急需投入大批量的人力支撑。因此,沿线各国的职业教育合作应以这些已有的工程项目为依托,聚焦各个项目推进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将此作为联合培养人才的发力点和落脚点,明确专项合作领域。
再其次,政、企、校三方形成合力,共同协商、落实人才培养合作方案。在明晰了合作方向与合作要点之后,明确政府主导、学校与企业“双主体”培养人才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填补合作条款细则,签订合作方案。在合作方案的落实和推进环节,政、企、校三方要形成合力,以达成合作方案的既定目标。各国政府部门负责提供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并从“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划拨出专项资金作为财力支撑。企业以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为载体,重点培养工作情境中的岗位能力。既可以对本国的技术工人开展培训,提升产业工人跟随跨国企业“走出去”的生产能力;也可以就地选择本地的从业人员,提高当地人员的劳动效率。职业院校与企业保持一致的步调,着重专业知识的传授、操作规范的讲解以及职业素养的培养。一方面,要配合本国企业海外发展的需求,在培养专业技能的同时,开设专项课程,增进本土学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理环境、资源禀赋、风土人情的了解,提升其海外就业的适应能力;另一方面,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也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程度,通过开展校际间联合办学、吸纳培养国外留学生、输送优质的教育资源到合作院校等形式,逐步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助推“一带一路”的建设进程。
(作者:韩丹丹 张力跃 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