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陈祺等13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杨晓燕等196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5〕46号)、《关于魏立安等85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6〕59号)、《关于冯德学等1006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陕教师〔2016〕10号)等文件精神,经9月12日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和2016年第10次院务会研究,同意聘任陈祺等13位同志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一、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职务
陈祺、任得元等二位同志从2015年12月6日起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以上二位同志高级工程师职务聘任时间从任职资格批准之日算起。
二、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职务
李伟同志从2015年12月6日起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其聘任时间从任职资格批准之日算起。
三、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实验师职务
甘秋维同志从2015年12月6日起具有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
其聘任时间从任职资格批准之日算起。
四、图书资料系列馆员职务
杨霞英同志从2015年12月6日起具有馆员任职资格。
其聘任时间从任职资格批准之日算起。
五、会计中级职务
姜玉晓同志2015年9月13日取得会计中级合格证。
其聘任时间从取得会计中级合格证之日算起。
六、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甘秋歌、侯慧贤等二位同志从2015年12月14日起具有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以上二位同志聘任时间从任职资格批准之日算起。
七、档案系列助理馆员职务
王灿同志从2015年12月31日具有档案系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
其聘任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八、教师系列助教职务
陶文东、张美妮、毛晖等三位同志从2016年5月31日具有助教任职资格,柴艺超同志从2016年6月30日起具有助教任职资格。
以上四位同志聘任时间从任职资格批准之日算起。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