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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

    2023年10月11日 08:28  点击:[]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

    杨职院党发〔2023〕76号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一议题”制度是指把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学校党委会、院务会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党政联席会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的坚定理想信念和和强烈历史担当,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第三条  “第一议题”学习主要内容包括: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重要论述;

      (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

      (四)其他需要传达学习贯彻的事项。

      第四条  “第一议题”学习要坚持第一时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主要采取原文学习、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党委会、院务会第一议题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学习内容,经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审批同意后,党委(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分别提交党委会、院务会学习。对于有落实任务的学习内容,涉及的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围绕第一议题先学一步,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在党委会、院务会上进行讨论。

      第五条  学校党委会、院务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后,党委(校长)办公室要根据党委会、院务会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对决定的第一议题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党委会、院务会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落到实处。

      第六条  “第一议题”学习过程中,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需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的,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并形成可执行、可督导、可检查的具体措施,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指导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七条  学校党委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贯彻落实,把学校党委会、院务会第一议题作为党委会、院务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聚焦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问题,真正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

      第八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规则》《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会议规则》《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院务会议规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关要求,原原本本学习领会,认认真真讨论交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提出具体落实建议,集体研究形成贯彻落实的措施意见,共同推动第一议题的贯彻落实,为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带好头。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将第一议题作为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的首要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把校党委会、院务会第一议题所学内容和有关要求,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指导推进工作的第一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开展集体学习,带动党员和教职工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第一议题参照学校党委会、院务会第一议题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