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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修订)

    2022年02月28日 15:21  点击:[]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

    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修订)

    杨职院党发〔2022〕6

    为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陕发〔20146号)和《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陕办发〔201417 号)相关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明晰责任内容,划清责任边界,构建科学规范的责任体系,确保党委切实履行总揽协调、全面主抓、推动落实的主体责任;围绕夯实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学校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学校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办学事业的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实。

    1. 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师生服务作为根本政治担当。

    3)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深刻认识党面临的“四种考验”和“四种危险”,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办学事业的总体布局,做到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学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组织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推动落实。

    6)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要事项,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7)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活动方式创新。

    8)召开党建述职评议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评议,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定期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2.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通过干部培训、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廉政专题报告、收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党课学习、网络平台等宣传教育形式,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运用典型案例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做好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

    4)规范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培训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5)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3. 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选拔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2)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把干部选任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干事创业创新。

    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家庭财产及婚丧喜庆事宜等规定。

    4. 抓好作风建设

    1)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中省一系列禁令。

    2)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强化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3)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4)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5.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1)重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管理,构建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切实落实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业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6. 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支持纪委持续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2)支持和保障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听取问题查处情况汇报,研究问题线索和查办处置意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校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 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并督促落实。

    2)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听取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等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督促“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5)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杜绝“七个有之”问题发生,恪守廉政纪律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6)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

    7)落实并及时填报《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记录》相关内容。

    2. 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谋划安排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

    3)定期督促检查分管(联系)院部(处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4)加强对分管(联系)院部(处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支持对分管(联系)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杜绝“七个有之”问题发生,恪守廉政纪律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6)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7)落实并及时填报《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记录》相关内容。

    三、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根据中、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向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维护党的纪律

    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和遵守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三)推进作风转变

    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推动干部作风根本好转;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曝光发现的问题,形成强大震慑。

    (四)强化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完善对“三重一大”决策、权力运行、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的有效监督;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五)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腐肃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师生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重视信访举报受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在向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建立健全违纪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六)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既追究决策、执行等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又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积极探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好。

      (七)加强制度建设

    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制度;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保障措施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

    校党委每年1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省委教育工委和省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校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和省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各院部(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强化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

    (三)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

    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院部(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到位、师生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由纪委书记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四)完善信访机制

    健全校领导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师生来信来访,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 开展校内巡察工作

      建立校内巡察制度,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对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的巡察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着力发现问题并力促整改。注重巡察成果运用,提高巡察工作的威慑力。

      (六)完善述廉述责制度

      完善处科级干部年终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述职述廉评议制度;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评议。评议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七) 加强制度创新

      不断完善权力行使制度、决策管理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考核办法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探索监督方式方法转变、典型案例剖析通报、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丰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杨职院党发〔201872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