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学院规章制度>>正文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办法

    2017年05月01日 12:00  点击:[]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促进学院整体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第二章  评价目的

    第二条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使教师获得综合性的教学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地改进教学,同时为教师考核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依据。

    第三条  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以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章  评价原则

    第四条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复杂工作,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第五条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有些可以定性评价,有些需要定量评价。因此,教学评价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第六条 全面综合评价。不同的评价者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接触事物的层次和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方法也不相同。因此,教学评价应考虑到不同的评价者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分别评价的差异,开展综合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准确性。

    第七条  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的职业道德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是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的基础因素。因此,对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是违法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教师,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师德修养不良的教师,其师德评价视为不合格。凡师德不合格者,其整个教学工作考核评价视为不合格。

    第四章  评价对象及评价内容

    第八条  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学院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

    第五章  评价组织

    第九条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处长、人事教师处处长、分院(部)院长(主任)组成。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长兼任,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第十条  各分院(部)成立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负责本部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各分院(部)评价工作组由分院(部)院长(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和3—5名教师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  学院领导、教务处及教学督导定期不定期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第六章   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生评教、教研室同行评教、分院(部)评价三个部分。学生评教采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见表1);教研室同行评教采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见表2);各分院(部)评价采用《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分院、部用表)》(见表3)。

    第七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可结合其中教学检查开展。各分院(部)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同时要求学生和其他参评人员要严肃认真,以负责的态度对教师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实施:

    1.学生评教。学生评教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由各分院(部)组织各班全体学生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认真评价。

    2.教研室同行评教。分院(部)组织各教研室教师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3.分院(部)评价。分院(部)评价工作组依据教师日常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结合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等,对本单位的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分院(部)统计汇总。

    第八章   评价结果

    第十五条  评价结果统计汇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每次评价时按学生评价占60%、教研室教师同行评价占20%、分院(部)评价占20%的比例统计汇总。各分院(部)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后将本学期教师评价结果联同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一并上报教务处备案,年终将两学期评价结果取平均值,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年度评价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  评价结果的认定。综合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综合评分Y≥90分,且当学期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为优秀。

    2.良好:综合评分为75≤Y<90分,且当学期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为良好。

    3.合格:综合评分为60≤Y<75分,且当学期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为合格。

    4.不合格:综合评分为Y<60分,或当学期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为不合格。

    第九章   结果的使用

    第十七条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学院给予通报表扬。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分院(部)应督促其改进,并做好相关的培训安排工作;连续两学期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任课资格一年。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外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2.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3.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分院、部用表)

     

     

     

     

     

     

     

     

     

     

     

     

     

     

     

    1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评价项目

    评 价 指 标

    项目

    分数

    得分

    教学态度

    (20)

    教学认真,教风严谨,能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6

     

    课前进行了充分的备课,有教案(体育课器械充足,场地合理)。

    4

     

    辅导及时、耐心,批改作业认真,经常与学生交流(体育课教师经常指导学生课余体育训练)。

    4

     

    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课、缺课。

    4

     

    语言规范。上课不接听手机。不讲述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

    2

     

    教学内容

    (30)

    观点正确,条理清晰,系统性强(体育课讲解清楚,教师示范正确,精讲多练)。

    7

     

    内容充实、熟悉(体育课训练设计层次分明,过程流畅,负荷预计准确,时间分配合理)。

    6

     

    信息量适度,及时反映学科动态(体育课内容安排合理,容量适中、有针对性)。

    6

     

    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宜(体育课要求具体且切合学生实际)。

    6

     

    理论联系实际(体育课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终生体育的能力和坚强的意志品质)。

    5

     

    教学方法

    (25)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师生互动活跃(体育课教学组织得当,方法灵活多样,气氛活跃,张弛得当)。

    7

     

    恰当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体育课练习密度合理、科学,全体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活动),合理应用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案例教学等,注重启发与互动,能积极开展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改革情况。

    6

     

    讲解通俗易懂,深入浅出(体育课讲解清楚,站位恰当,动作示范准确)。

    6

     

    启发学生思维,鼓励学生创新(体育课重视练习方法指导和学生非智力因素培育)。

    6

     

    教学效果

    (25)

    学生能较好地理解并掌握主要教学内容。

    6

     

    学生上课积极性高,课堂气氛好。

    6

     

    学生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学习能力得到提高(体育课学生的运动能力得到提高,掌握所学的运动技能,健身意识增强,终身体育习惯养成)。

    6

     

    教学进度适中。

    4

     

    上课效率高,能有效利用上课时间。

    3

     

    合计

     

     

     

     

    2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教研室用表)

    教研室名称:                  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项目

    分数

    得分

     
     
     

    教学态度(20)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4

     

     

    备课充分,辅导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体育课教师经常指导学生课余体育训练)。

    4

     

     

    不随意调、停课,无教学事故。

    4

     

     

    课堂要求严格。

    4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

     

     

    教学内容(30)

    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7

     

     

    讲解条理清楚,概念原理准确(体育课讲解清楚,教师示范正确,精讲多练),突出技能培养。

    6

     

     

    准确把握大纲,教材处理得当(体育课要求具体且切合学生实际)。

    6

     

     

    理论联系实际,反映专业发展新成果(体育课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终生体育的能力和坚强的意志品质)。

    6

     

     

    信息量适中,教学内容充实(体育课内容安排合理,容量适中、有针对性)。

    5

     

     

    教学模式(25)

    积极开展教学模式改革,适时采取混合教学、翻转课堂、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案例教学、综合研讨等。

    6

     

     

    讲述深入浅出,语言简明生动(体育课口令准确,声音洪亮)。

    5

     

     

    注重因材施教,重视学生能力培养。

    5

     

     

    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师生互动活跃。

    5

     

     

    恰当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体育课练习密度合理、科学,全体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活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

    4

     

     

    教学效果(25)

    学生反映满意,内容掌握好。

    7

     

     

    进度适中,能有效利用课堂时间。

    6

     

     

    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气氛好。

    6

     

     

    学生认真听课,课堂秩序良好。

    6

     

     

    合计

     

     

     

     
     


     

    3

    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表(分院、部用表)

    分院(部)名称:                      教师姓名: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项目

    分数

    得分

     
     
     

    教学准备

    授课计划编制合理;教案或讲稿规范。课程教学资源准备充分。

    10

     

     

    期中教学检查

    严格执行教学进度;教案或讲稿规范,教学过程中有符合要求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的讲述;作业批改及时、认真。

    10

     

     

    教学总结

    认真完成课程教学内容;教案或讲稿完整规范;试卷命题规范;作业批改及时、认真;授课计划规范完整;教学工作总结认真;评分公平、公正,考核成绩符合正态分布;及时上报课程考核成绩,成绩评定无差错。

    20

     

     

    教学纪律

    能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课、缺课,无迟到早退现象。严格按课表组织教学,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教学任务。

    10

     

     

    承担项目情况

    承担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情况;按规定及时上交各种教学文件资料。

    30

     

     

    教学改革与研究

    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发表有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参与教改立项。

    2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