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基层组织考核评估办法
院党发〔2009〕4号
为了适应新形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党的建设,促进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估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方针
对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估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原则,以完成本部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二)基本原则
实施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估,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实际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着眼于基层党组织的全面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朝气蓬勃、能够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开拓前进的战斗集体。
2.必须坚持以育人为目的,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结合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确定党组织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本部门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3.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党组织要严格制度,严格纪律,严格管理,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4.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继承和发扬党组织建设方面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又要大胆实践,改革创新,改进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5.必须从实际出发。各级党组织制定年度目标及任期目标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二、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估的内容标准
(一)党总支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标准
党总支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标准包括:评估内容7项,评估要素23项,实行百分制考核。评为省、厅先进党组织的实行加分,省级先进加20分,厅级先进加10分。考核评估内容和要素如下:
1.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18分)
(1)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5分)
(2)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5分)
(3) 系部党总支书记与系主任经常沟通思想,交流工作情况。总支书记支持系部主任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5分)
(4) 党总支委员会团结协作,定期召开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员大会。(3分)
2.围绕学院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21分)
(5) 引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招生就业等各项工作中去,工作有特色,有创新。(13分)
(6) 党的活动和工作能促进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和招生就业等工作,成绩显著。(8分)
3.干部的教育与管理(13分)
(7)加强系部党政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系部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向学院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组织部门进行考察。(4分)
(8)按照党委统一要求,做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3分)
(9)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3分)
(10) 做好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配备和管理工作。(3分)
4.组织建设(14分)
(11) 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做好党员教育工作。(3分)
(12) 指导党支部做好换届工作,选配好党支部书记;根据党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活动。(3分)
(13) 制定并执行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根据授权做好新党员的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确保新党员质量。(5分)
(14) 严格党员管理。定期检查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对党员进行奖惩;重视流动党员的管理。(3分)
5.制度建设(14分)
(15)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制定党总支工作的具体制度;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和系务会议等;总支委员、系行政负责人分工明确,职责清楚。(5分)
(16) 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3分)
(17) 坚持定期研究党支部和党员情况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考评。(3分)
(18) 坚持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3分)
6.思想政治工作(14分)
(19) 及时传达和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根据学院党委年度学习教育计划,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安排并落实本部门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4分)
(20) 引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组织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5分)
(21) 关心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做他们的知心朋友。(5分)
7.群众组织工作和统战工作(6分)
(22)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支持他们围绕党委和学院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3分)
(23) 认真做好统战工作。 (3分)
(二)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标准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内容标准包括:评估内容5项,评估要素17项,实行百分制考核。评为省、厅先进党组织的实行加分,省级先进加20分,厅级先进加10分。考核评估内容和要素如下:
1.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5分)
(1)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决议。(5分)
(2) 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的研究、讨论和决策,支委会团结协作。(10分)
(3) 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研究、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10分)
本项的加减分:党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和优秀党员每人次加2分,党员在教学或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每人次扣2分。
(4) 围绕学院及本部门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活动方式和内容有创新,有吸引力。(10分)
2.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0分)
(5) 支委会定期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6分)
(6) 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6分)
(7) 严格党员管理,督促党员遵纪守法,执行党纪党规。(6分)
(8) 按期足额收缴党费。(2分)
3.坚持各项制度(20分)
(9) 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5分)
(10) 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分)
(11) 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5分)
(12) 认真建立“三簿三册”,即党支部大会记录簿、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花名册、党员绝对数增加、减少登记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5分)
4.发展党员工作(15分)
(13) 有年度发展计划,措施落实。(5分)
(14) 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重视培养教育,严格发展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5分)
(15)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5分)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0分)
(16) 支部定期分析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学习制度。(5分)
(17) 关心群众,党群关系密切。(5分)
学生党支部考核评估的具体标准,由系党总支参照以上内容修订补充。
三、考核评估的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领导。对党总支工作的考核评估,由学院党委组织实施。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任考评小组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任考评小组副组长,考评小组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审办公室负责同志、总支书记组成。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评估,由党总支组织考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任考评小组组长,考评小组成员由党总支负责人、委员、支部书记组成。
(二)考评工作程序。
1.自查自评。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和内容,全面认真总结任期内的工作,根据考核评估内容和要素逐项对照检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考核评估。由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评估。方法为:(1)听取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汇报;(2)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3)查阅工作原始记录。(4)根据评估标准和要素对所考核评估部门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打分,并提出综合评估意见。
3.通报考评结果,评选先进。考评小组向被考评的党组织通报考评结果,在考评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党总支、党支部,并将先进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4.落实整改措施。党总支、党支部要制定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重点抓好先进党支部,重点解决1-2个主要问题,促进相对落后支部的转变。学院党委要对工作薄弱的基层党总支进行整改,调整设置或改选负责人,有计划地改变工作薄弱部门的面貌。
(三)在考核评估过程中,应注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监督与考核相结合,党组织与党员、群众考评相结合。以评促建,通过考核评估,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四)考核评估时间安排
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考核评估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学院党委根据情况安排。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党总支考核评分表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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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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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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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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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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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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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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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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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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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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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部党总支书记与系主任经常沟通思想、交流工作情况。总支书记支持系部主任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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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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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总支委员会团结协作,定期召开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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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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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学院和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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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引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管理、招生就业等各项工作中去,工作有特色,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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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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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的活动和工作能促进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工作等,工作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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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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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干部教育与管理
(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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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系部党政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系部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向学院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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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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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照党委统一要求,做好本部门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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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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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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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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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做好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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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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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建设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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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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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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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正常换届工作,选配好基层党支部书记;根据党支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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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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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制定并执行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根据授权做好新党员的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确保新党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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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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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格党员管理。定期检查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对党员进行奖惩;重视流动党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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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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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制度建设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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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制定党总支工作的具体制度;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和系务会议等;总支委员、系行政负责人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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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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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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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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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坚持定期研究党支部和党员情况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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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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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坚持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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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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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思想政治工作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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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根据学院党委年度学习教育计划,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安排并落实本部门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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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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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引导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组织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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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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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关心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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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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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群众组织工作和统战工作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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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领导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支持他们围绕党委和学院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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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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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认真做好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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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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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考核评分表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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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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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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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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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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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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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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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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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支部书记参与本部门工作的研究、讨论和决策,支委会团结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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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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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团结党员和群众完成本部门的各项任务,研究、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本部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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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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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围绕学院及本部门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活动方式和内容有创新,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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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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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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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委会定期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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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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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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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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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党员管理,督促党员遵纪守法,执行党纪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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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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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期足额收缴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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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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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各项制度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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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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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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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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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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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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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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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认真建立“三簿三册”,即党支部大会记录簿、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记录簿、党课记录簿和党员花名册、党员绝对数增减登记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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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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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党员工作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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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有年度发展计划,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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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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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重视培养教育,严格发展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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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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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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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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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思想政治工作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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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支部定期分析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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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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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心群众,党群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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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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