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学院开学前准备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和杨凌示范区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外地教职工返回工作通知如下:
一、除近14日内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的教职工、处于隔离期或诊疗期教职工暂不返回外,其他身体无不适症状的教职工,于2月28日前返程。湖北及十省(广东、河南、浙江、湖南、安徽、江西、山东、江苏、重庆、四川)返回教职工由示范区集中隔离。其他地区(国、境外)返回人员到街道办报到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原则上不隔离,返校工作需向所在部门提供14天以上的旅居活动轨迹及个人健康承诺书,由所在部门进行情况判定,确定是否返校工作。
二、教职工返回前1天需向所在部门报备具体返回时间、返回方式、中途停留地等信息,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1小时内向所在部门报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示范区医院就诊并向所在部门报告。
三、各部门要科学制定本部门未返回教职工返校工作方案,组织做好返校工作,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准确掌握教职工返回行程动态。对返回的教职工,各部门要第一时间(到达杨凌1小时以内)向人事教师处报告返校方式(航班次、车次、自驾车牌号)、随行人员、返校后详细居住地址等信息。
四、各部门负责做好湖北及十省返回教职工思想工作,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隔离。
五、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已返校和未返校教职工健康状况、心理状态,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及时报告。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