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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职院防控组〔2020〕9号关于发放疫情防控物资的通知

    2020年02月25日 18:09  点击:[]

    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为切实做好近期及开学后学院办公、教学、生活活动场所的消杀消毒和师生体温检测工作,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生活场所通风消毒制度》和师生测温安排,结合学院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实际,现就发放消毒消杀、温度计等物资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地点

    首次发放的物资请于2020年2月26日9:00—17:00在南校区食堂西门前领取,之后需要补充消毒液、医用酒精等物资的请与校医院联系。

    二、发放标准

    1.电动喷雾器系专用设备,本次仅配发给有大面积消杀任务的部门,其中承担学生公寓消杀任务的学生处每校区3台,共9台;承担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校园消杀任务的后勤保障处每校区3台,共9台;承担体育场馆消杀任务的体育部每校区1台,共3台;同时为每台电动喷雾器配发大桶消毒液1桶(25公斤装)和橡胶手套1副。

    2.机关各处室各配发1公升喷壶1个,250毫升小喷壶1个;各分院配发1公升喷壶5个(其中办公室、学工办各1个,实验室3个),250毫升小喷壶2-3个;体育部、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配发1公升喷壶2个,250毫升小喷壶2个;图书馆配发1公升喷壶15个,250毫升小喷壶6个;同时为每个单位发放5公斤消毒液一桶。

    3.水银温度计按照每个学生宿舍1支(2980个宿舍)发放,由学生处统一领取。每个分院10支,每个部门3-5支。同时配发医用75%酒精和医用棉。

    三、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指定专人领取,并按规定分发、指导使用,不得用于他处,对消毒剂、酒精等物品要按照规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2.防控物资供应紧张,各单位要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节约使用。消毒剂要按照规定比例调制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害。

    3.本次配发的喷雾器、喷壶等物资要在近期及开学后长期使用,请正确使用,加强维护,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