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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04月22日 20:57  点击:[]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院党发〔2009〕38号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和把握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持学校的持续稳定,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以人为本、多管齐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把学校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对重大事项实施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从源头上防止因工作决策、政策制定、项目实施、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确保学院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曹毓刚、院长张朝晖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邓振义、陈登文、工会主席宋一平担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后勤处、计划财务处、科研推广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部党总支书记,负责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在学院的改革发展中,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以及重大改革等重大事项都要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事关国际国内形势的事件对师生的重大影响、学校用地、校区建设、校企合作办学、与其他学校合作办学、学生顶岗实习、毕业生就业、师生参与的重大集体活动、校内重大建设项目、闲置校舍资产的处置利用、师生福利、待遇的变动、教职工全员聘用、教职工住宅建设与分配等都要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维稳措施。

      每个重大事项实施或重大政策出台前,都要由学院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以下六个方面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一)重大事项实施或重大政策出台的合法性。主要评估重大事项决策和制定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二)重大事项实施或重大政策出台的合理性。主要测评是否适应大多数师生的利益需求,是否超越了大多数师生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师生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存在引发师生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三)重大事项实施或重大政策出台的前提条件。主要测评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和周密的可行性论证,时机是否成熟。

    (四)重大事项涉及的环保和安全问题。主要测评有无可能产生环境污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具备相关部门的环保鉴定。

    (五)重大事项实施或重大政策出台的治安问题。主要测评近期和较长一个时期内是否可能引发较大的不稳定事件,是否有相应的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

    (六)重大事项实施或重大政策出台有无可能引发其他影响学院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责任分工

      稳定风险评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

      (一)凡涉及国际国内的形势、事件对师生有重大影响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二)凡涉及教职工聘用、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的决策由人事处负责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三)凡涉及联合办学、学生顶岗实习等教学工作的决策由教务处负责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四)凡涉及招生、就业方面的决策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五)凡涉及师生参与的重大集体活动由学生处、保卫处负责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六)凡涉及校区建设、后勤管理和改革的决策由后勤处负责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七)其他工作部门和各系部在本单位作出涉及全院性的重大决策前,应主动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五、工作程序

    (一)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对拟定的每个重大事项,都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阅、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调查专家、相关党政领导,召开教职工及利益相关的人员代表座谈会,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方式,了解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有关基本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二)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根据了解掌握到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主要内容的六个方面,对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上马、重大改革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作出评估。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会。

    (三)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针对预测评估结果中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主要内容: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3.维稳工作考评细则和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发生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查究办法。

    (四)编制评估报告,分级按程序报送。根据评估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内容包括:1.该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2.预测评估情况;3.预防和化解涉稳较大问题的工作预案;4.对该重大事项稳定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预测评估化解报告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院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源头预防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健全制度,开拓创新。各工作部门要依据学院的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落实的措施。坚决杜绝未进行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机制,使稳定风险评估在学院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在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方面开展稳定风险评估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稳定风险评估不仅要落实在重大事项决策或实施前,也要贯穿于决策或实施的每个工作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不仅要主动化解预先评估出的涉稳隐患,也要对决策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稳控措施,切忌一评了之。

    (四)严格考评,落实责任。学校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稳定风险评估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对应进行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或组织实施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事故案件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