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安排>>正文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09月22日 08:34  点击:[]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陕高教组〔2016〕69号)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全院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党内民主,落实“五制一诺”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真正把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办事公道、深受群众信赖的党员选进学院基层党组织班子,进一步增强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

    二、范围对象

    学院机关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教学分院党总支及下辖的党支部、直属党支部。

    三、学院基层党组织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

    (一)党总支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

    学院基层党总支的建制按学院党委发文确定的党总支设置。

    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或副书记1人。党总支设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等委员。

    (二)党支部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

    1.党支部设置原则。

    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建立党支部。各党支部的党员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各党支部的设置坚持与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实体和平台相结合;直属党支部、教学分院党支部按专业教研室设置,学生党员纳入专业教研室支部管理。

    学院各基层党支部设置原则上由基层党总支确定,报学院党委组织部批复,直属党支部由党委组织部审定。

    2.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

    支委会可根据支部党员人数的多少和实际工作要求,设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等委员,委员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人为宜,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任多名委员工作,原则上支部书记兼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兼青年委员。

    四、基层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征求广大党员意见的原则。

    (二)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做出成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热心党务工作。

    4.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宣传阶段(2016年10月8日至15日)

    1.学院召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做好宣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号召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二)换届选举阶段(2016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1.党支部换届选举

    (1)确定委员会及候选人组成人数、构成情况。

    (2)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

    (3)支部书记、副书记分别由支部委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由院基层党总支审批,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党总支换届选举

    (1)确定委员会及候选人组成人数、构成情况,向院党委递交召开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的请示。

    (2)推荐总支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

    (3)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并报院党委审批。

    (三)选举结果报批阶段(2016年11月16日至20日)

    1.选举结束后,各基层党总支要及时向院党委报送选举情况报告,包括党员总人数、应出席人数、实到人数、有效票数,委员、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及得票数。

    2.学院党委审批选举结果。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党委成立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曼

    副组长:王周锁、任得元

    成  员: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

    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齐晓军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协调换届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凡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

    (二)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进行设置。

    (三)确认党员的选举权。根据党章的规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正式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犯罪被监禁尚未做出党纪处理的党员,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党支部委员、书记(或副书记)候选人在符合基本条件情况下需具有3年以上党龄。

    (五)本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具体选举办法另行制定。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此次党支部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二)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基层党组织要以此次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知识,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推进党内民主,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让全体党员自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先进性意识,在各项工作中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设好支部,配强班子。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谋划、积极部署,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选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心党的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

    (四)规范程序,遵守纪律。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及时做好协调、衔接和沟通,使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对不明白或拿不准的事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要严肃纪律,严禁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采取不正当手段或不按规定程序当选的,要取消其选任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